• 感恩节

    2004-11-26


        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张爱玲


        我忽然发现一个道理。当你把一个男人踩在脚下时,不要太得意,总有一天你会被他踩在脚下。
        起风了,要下雨了。我还不觉得那么冷了。
        我的阿姨又病了,孩子读了两年大学,他所在的民办学校专生本没有名额。而他又不甘心自考;另外一点,是学校经营不善,随时有倒闭的危险。阿姨上火,拗不过孩子。孩子想回家重新考大学。我是坚持我的观点,最好还是把大学读完,我们再来想办法。可是我的意见现在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尽管我高考时候仅仅凭借一点点小聪明,就完成了我的使命。但是这四年来,我把老妈至少十万的家底全部败光。然后我在二十三岁的时候才读到大三,也便不那么坦然了。我不怎么喜欢说出我的看法,因为在他们眼里,我的意见始终带有孩子式的冥顽不灵。相反,不太成熟懂事。另外一点,我还是匹野马,嬉笑怒骂的在小范围势力中撒野,我的意见谁会听?最近两年我才开始懂事,并且逐渐成熟起来。但我依然拜金,我有时候会有三分钟的自责——没有物质我就不能活吗?转念一想,我的生活很可能不吃不喝,只靠ck内裤和kenzo就可以过活。ok,足以!
        今天是感恩节,11月25日。我的同桌昨天半夜发来信息,我才知道。于是,我开始给我想感谢的朋友发消息。除了我同桌考试的时候借我抄,我需要感谢,另一个就是gasbo。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感谢他,也许是因为他请我吃过饭,并说过喜欢我,感谢他让我有过小孩子对感情蠢蠢欲动的期待,一瞬间的,但是点燃过我最美好的情愫。还有就是j。我感谢他这一年多来陪我走过的坎坷,给予过的爱和照顾,尽管除了我身上致命的缺点他看的通透,却从未讲过他爱我。他让我长大,从没讲过分手(好像都是我在威胁他),他让我的母性大发,哈哈~照顾他,我很快乐。
        还有我妈,但是我妈不领我情。我曾在星巴克喝咖啡的时候很想念她,我问她,我可以跟你聊聊吗?最近我总想哭,总想家。我妈说,哪儿是你家啊?她一点都不浪漫,还是老样子。我说,你好好的啊。我觉得我当时特想她,特想。我第一次这么想我妈,她是个好妈妈,纵容我,宠我,每有一点成绩,她都会把我当成她的骄傲。不过,最近她和j一样,觉得我在专业造诣上****。不过,我什么都不精,什么都会。如果仅仅是在成绩上遭到歧视的话,那么我一定趾高气昂的告诉他们,走出这个班级,你未必是我的对手。其实我不care,我唯一在乎的是,在我身上,你再看不到一点希望。

         我要感谢很多人,我感谢每一个来到我blog里融入我生活的朋友。还要感谢曾经请我喝过酒,上过床,吃过饭,说过喜欢我的朋友。真的感谢你们,你们比我勇敢。你看,这么好的孩子不是你的,你会可惜的。我还要感谢我的父亲,为了你的孩子——我,着想,没有钱,就爱惜一下身体;我初中时候的伙伴,姜宇,振作一点,别让生活弄得你一身骚;我高中时候的朋友,我们在一起假装优雅成熟的日子什么时候结束啊?!下次不喝酒,我拒绝参加你们的活动;张跃,我谢你谢的我自己都烦了,原来不再爱一个人这么容易;晓峰,你还好吧?!还有我上海的朋友们,我不知道你们算不算朋友,但是,我依然感谢你们,你们是典型的上海人,积极上进,博爱精明,我曾经在安妮的书中很推崇你们,现在不了,原来那也只不过是这个女人的杜撰罢了!
        还有我在天堂的外公,安息,我二十三岁那年春节没在家陪您,是我平生最大的遗憾。二十二岁那年,我还在大年夜给您下跪,您有四个外孙,每年他们跪在您的面前,您的脸,总带着幸福的笑靥。十多年了,让我再跪一次吧。
        我的外婆,爱惜自己,我现在越来越害怕失去你。还有给我帮助的人,我大学时代一起胡混的朋友,我感谢你们,我听你们的来到上海读完剩下的大学生涯,现在,我开始怀念我们当年的纯朴了。

        还有你们,多晚,都记得回我电话。谢谢,谢谢你们。
       

  • 我爱你

    2004-11-24

      

      最近的八卦新闻很多,黄子佼和曾宝仪三年前的高调拍拖,如今,也步了小s的后尘。tvb又重新上演了一幕现代版的《金枝欲孽》。赵薇这个令我颇为同情的女人,继续用隐忍承担着坚强,是不是她红得太快了,还是起点太高?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要为难她。还有我很欣赏的女人张可颐,因其太过倔强,这次依然被tvb封杀,一看她的颧骨就知道,这是个风头太强的女人。而这个女人又太早的亮出底牌。可惜她不是郭霭明,她嫁给了一个不入流的明星。

        所以,我很欣赏在不闻不问这个blog上面对《2046》的评价:太早亮出底牌,这个游戏就没意思了。唯一遗憾的是,你的对手并不想成为你的对手。
        包括感情,生活,我们最好还存在一丝神秘感,我就是最好的例子。我把我所有的底牌都亮给对方看,最后被对方摸清了我的软肋。即使是在要分手的那一刻,对方也会扔出一句话:你到底值不知道你想要什么?你要的是过程,还是结果?
        没错,我要过程。可是,我忽略了结果。所以,我们不是一卦的人。我还年轻,我不想这么拼。所以我想结婚。结婚是种逃避。当我和第一个男朋友过到一年的时候,我逼他给我个说法。这个游戏在一方强势的状态下,没办法再继续下去.剩下的那一年,我带着那枚戒指,抛下我所有的生活,最终我发现,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我早早的被他打发出局。有些错误是致命的--用婚姻逃避现实,我一直都在重复这个错误,重复同样星座的男子,重复同样因为跟不上他们的脚步,被远远甩在身后的无奈。

        整个下午,我洗澡,阅读,洗衣服,看《中国式离婚》。这部电视剧还是蛮好看的,我觉得这个故事有点过,但是演员的表演非常精彩。陈道明这个西北汉子,总能给我们那种历练后的惊喜。他的表演让我们看到一种专业精神。我也和王磊讨论这个问题,相对港台电视剧,国产的是不是真的薄弱。我最为佩服《金枝欲孽》这部电视剧的编剧,我觉得至少他还有一点历史和文学的底蕴。把人生的舞台,搬到后宫。把几个女人和男人的悲剧,刻画的淋漓尽致。尽管结局还算圆满。但是看完之后,总有股子人心不古的疑惑。很可惜,舞台的表演是夸张的,最聪明的人是那种让你看不出他究竟有什么动作的人。j是这种男人。但是身边的男人多多少少都欠缺这种致命的吸引,他们要么太笨,要么唯唯诺诺,要么太想表达自己的需要,要么太自以为是。还有就是被我评价过是好男人的人:要么是他们太好了;要么就是太无能。
        我不是太聪明的人,我的眼神常常把我出卖,另外一点就是我一直在用经验处事,所以至今遇不到什么对的人。我一直被轻视,直到有个男人,说我很有手段,我才从二十几岁的幼稚中摆脱出来——我这种人,满上海多的是。而这种人,也只有在床上被人利用。所以说来说去,都是上床,为什么不给你的男人上?上来上去,脚底板还是黑的,上来上去还是对某男人嘴巴里的味道失望,要么太善良,要么太无趣。拽男人我见过,拽到只有在床上才会发现他有多践。践男人我也见过,践到拖着生殖器在桑拿房里乱晃。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所有男人脱衣服的时候都让你有一丝上他的冲动;穿衣服的时候,都让你有那么一股想吐的冲动。

        我不够帅,至少还有一点端庄。足够了。要么你很好看,要么你超风情。要么你穿起衣服来像个男人,要么你脱去衣服的速度,比你甩掉一个人的频率快。
        我不怕被冷落,不怕。因为我的朝代还没有到来。所以,我一定要彻彻底底的再爱一次。

  • 今生今世

    2004-11-23

       

    让我多你一天就好,多活你一天就好,我要陪伴你到最后,我要给你最初也是最终的深情。

        树在摇晃,快将下雨。落叶自树梢飘落,天空灰蒙。我怀疑你并不知道我爱你的深度。

        不牵绊的意义是爱你却不要触及你,还是清醒地在失去好奇心后还能冷漠地忘记你?

        “嗯……你的味道怎么像一棵树?”

    想念你的时候我便听音乐,然后把所有歌者的声音想象成你,是你在低低唱诉,皱着眉,表情混乱。很多时候你总是非常忧郁,不像在人多的场合,为此,你非常不爱思考,逃避着思绪的困扰,不像我,我思考的方式总是绵绵密密,多而庞杂,你的思考,总是直接的就进入生命的核心,那关于生灭的最后总结。我们曾经讨论过死亡的问题,说万一有一天我离开你,若当时你已年老,一定会变一个孤独老人,呆在大房子里,永恒开着电视,等待死亡也带走你。我一直比你坚强,虽然我的善感犹豫让你担忧,但我的确比你更有淡漠,更了解生命本质,你一直是个大孩子,永远晒不黑,无法世故,浓眉大眼转个不停,笑的时候眼角飞扬,其实我们都无法想象失去对方时,那种鸟再也不能飞翔的恐慌,但每当我想到我若先你离去时,你的惊惧,我便不忍离世,魂魄会在漫天里游荡,说着你再也听不到的安慰,而你也许会失去言语的能力,留下身体在回忆里找寻我,回不到现实的一切。所以我暗暗起誓,在我有生之年,我永远要比你多活一天,我要陪伴你到最后,我要给你最初也是最终的深情,我要照顾你。我会不掉一滴泪,不让你牵绊人间,不让你记挂我,我会为你放你最喜欢的音乐,带来真心爱你的朋友,请他们饮酒做乐,然后在那张我们共枕的床上,安静的等待合眼,微笑让你迎接我。

        ps:太美了,太他妈美了。只有爱一个人才能写出这么美的文字。十七岁就跟着这个男人。十五年后才真正走在一起。从没有在一个场合出现过。从没有在纷纷合合的浪潮中泯灭过。这就是相濡以沫,细水长流的感情。

        当年的胡兰成用《今生今世》送给张爱玲。胡兰成写的非常美。想必张爱玲一定曾被他吸引。但是若干年后,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信中表示:我已不喜欢你了,因为你早已不喜欢我了。多可悲,张爱玲不是亦舒,亦舒好像一朵带刺怒放的玫瑰;她也不是李碧华,李碧华是一朵孤立的水仙。张爱玲太性情,又太执著于爱。所以她用细腻的文笔写悲剧,用凄凄的生活向悲剧低头。

         

  • 这是疼吗?

    2004-11-22


     

        晚上,我不停的吃,不停的吃,不停的。小馄饨,熬点,煎饼,萝卜,橘子,苹果,饼干,香烟,维生素,麻仁丸,清胃丸。不到半个小时,统统下肚。
        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喜欢花钱和吃。有一段时间,我患上了严重的厌食症。我不知道生活中除了空气,是否还有其他可以充饥的东西。可是今天,当我塞下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却哭了。
        这些天我有些想家,我拿着电话,常常有不知道该打给谁的感觉。还有一个半月,我二十四岁生日;还有两个月农历新年;还有一个月圣诞节;还有三个月情人节。还有,还有,还有,还有什么?
        哭完之后,我跑去洗手间。我用手指在喉咙里面不停的搅,不停的。不停的呕吐,不停的有眼泪流出。那些花了我三天的伙食费买下的垃圾,就这样被我吐的干干净净。我虚弱的扶着水池,漱口,拭泪。这是我第一次没缘由的吐,用尽全力的吐,好像完成了一场性。一场有多久没有到来的高潮。一场残留在硕大空荡的洗手间里,声嘶力竭的尖叫。还有就是弥漫在口气间的食物残留的酸味儿。这是什么日子?我骂了下娘。然后迈着碎步离开。
        我下楼买了一瓶红茶,眼睛红红的。在露台上给自己点燃了一支香烟。这香烟是从j那里偷来的。我记得我同桌金花花发来消息说我是一只刺猬;g发来消息说我是敏感的尤物;jerry电话里说我是个荡妇;j说我是被宠坏的孩子;一个网友说我是个伪教士;我妈说我什么都不是。我说,我是什么?我摸着我的左手,我说,这是我灵魂的伴侣;我摸着我的脸,我说,这是我灵魂的样子;我摸着我的耳朵,我说,你是任性的;我摸着我的头发,我说,有朝一日,我会把你统统剪光;我摸着我的嘴唇,我说,孩子,笑一个吧!就像某人曾经说的,你是那么生动,你就笑一个吧!

        我们在这座城市中晃荡,寻找灵魂的伴侣。有些人不需要,他们玩得如此尽兴;有些人,如同困兽,不知何去何从。我掐灭香烟,面对令人恐惧而生畏的黑夜。我从没想过,有天,我也会变老。老到,需要让人在20-25,26-30,31-35之间选择;这个城市是冰冷的,当我们看见那些用高跟鞋,或者生殖器征服世界的人依然存在每个角落的时候,我庆幸,在我24岁之前,我把所有的放荡全部品尝。当所有的刺激,已经令一个人的灵魂如此上瘾的时候,我迷恋过的每一张脸,竟然如此生动——我占有过,那些让人心酸跌宕的床,激情的汗,浪荡的声线,和每一张灼热饥渴的唇。那是忏悔,还是迷惑。是起了毛球,还是一股子原始力量的纯粹。宿命还是偶然,恰好还是偶遇。他们犹如手腕上浅浅的刀痕,犹如看穿后愈放愈大的缺点。纵然,每次醒来的时候后背总是疼痛;纵然,每一次伤害自己的同时,都仿佛得到过对方的眷顾。

       上海之所以叫上海,是因为它和“伤害”谐音。是让每一个人疼,后之后觉的疼,是钝刀猛戳的疼。你不能占有一个人,至少,你能占有他一天,一个小时,一分十五秒。一顿饭,一次擦身,一场遭遇,一次浩劫... ...或者,跟他在同一个城市;选择站在他左边;陪着他,微笑着看他慢慢长大。

  • 四季旅馆

    2004-11-22

       

     

        天气越来越tmd冷了。好在视线还不至于荒凉,人心还不至于浮躁。索性,每天都过的跟前一天没什么不同。不过,想当然,这日子倒是不那么徒有虚名
        咖啡冷的真快,每到冬天,手脚就会冰凉。我总抱怨没有人疼,双手一边搓,一边跺脚,嘴里不停的絮叨:没朋友,没朋友。好在还有陈蒙这样的朋友能够在他整理名片的时候想到我。估计我冻死在电脑前面,都没有人晓得。
        继续把自己扮成小资在咖啡店里创作,王磊继续一言不发,睁开眼就开始捧着厚厚的《大唐双龙传》,还有就是那些长相漂亮的上海孩子们,他们风情,自信,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还总是给自己诸多开脱的借口,习惯放过自己,再收起所有的恩。我羡慕他们。看的通透会很累,看不穿也很累。想来,有些人,明知道自己想要却假装不知道的人最为明智。这是一个网络上漂亮的上海小男孩跟我讲的。他有一个很值得赞美的blog,以及一些很值得纪念的感情生活。那个博叫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他的灵感来自于面对一切美丽的事物,标准的射手座,习惯徘徊,荡漾,感性,自我,犹如钢琴上的猫。

        喜欢一个人是很累的事情。除非,你已经习惯照顾一个人。那就继续去做,因为既然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何乐而不为呢?但是重新开始选择的时候,我们又退缩了。我们都喜欢回头看,都喜欢比较,都不承认喜欢,殊不知,我们已经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开始变化。我从来不承认变,但是看着自己,我不得不相信,只是眼神中偶尔流露出与外表之下不同的骚动。

        上个周末跟好友eric去了home,好久没有出去玩,我觉得我好像与世界脱轨一样——一个怨妇,刚做好家务,然后奔赴一场老情人的约会。

        凌晨,舞池一片肉欲的海洋。我晕~~~

      eric足足有185,他在我眼里,舞动起来,就是个畸形。我在他眼里,只有当世界上的男人消失的时候,他才可以勉强吻我。估计世上没男人那天我也不会吻他。所以我们是这样一对朋友,我觉得他的眼睛始终朝下,好像他正在说话的人是个可怜的哈比人。那些漂亮男人的脸上,永远传达着“诱惑我”“勾引你”这样的信息。整间酒吧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芬芳,烟氲与酒精,香水与精液。自恋的舞者,肥胖的sm,来自英国的葡萄牙人,用anna sui的法国女人,还有只去卡拉ok的日本人,竟然也顶着假发光顾。世界大乱了。

        今天有两个人跟我说去吃火锅,弄得老娘非常,非常,非常不爽。为什么没人找我吃火锅,为什么我只能在电脑前穿着棉袄听玉置浩二的《friend》。但是真的好听,真的。
        从前在北方,常在这样的天气里吃火锅。那边冷的彻骨呢,而这边的天气却太暴戾了。我常和张跃手牵手的去光顾我家后面那家叫丁香的火锅城。也不晓得,曾经的见习服务员还在不在,张跃总逗她说话!为什么想到这里还会流泪?是音乐煽情,还是曾经的简单生活让人流连。你看,我又不经意回头看了,时间在我脸上,心头狠狠地割。只有这段情,是令我心有余悸的,因为这个人承载了我所有的梦,再狠狠地把它们摔在地上。

        我离开了,却始终被回忆找到。当我幸福的时候,我不知那是什么;当我平静的时候,我能听见他啃噬心门的声音。   

     

  • 你们让我不爽

    2004-11-18

         

          今天有两件事情不爽。
          一,j在某网站买了七件衣服,其中有几件我也在这个网站看中,害的我没办法再买。原因有三,

          1,店铺老板笑话我说,j买了,但是凭我们的关系,他没有想到我那份;2,我不想让自己的品位跟一个需要衣服来实现自己价值的人雷同;3,若我们是陌生人的话,恐怕我就没这么气了。

          二,我问gasbo晚上吃了什么,他回答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告诉你了,你也不能多长二两肉。
          好,我决定再也不会给这个三十二岁的老头子打电话,但是短信可以。原因有三,

           1,我喜欢他;2,在我跟他说这件事的时候,他评价说我的心态太孩子气,扼杀了我所有娇嗔,寻求安慰的机会;3,对那种刻意划清界限的人,我颇有微词。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坐在电脑前面,裹着被。我想,包括我妈在内,所有我认为亲近的人都怎么了?是天气太冷,把脑子冻秀逗了,还是这个城市一如既往的冷漠让所有的牵挂,关心,热络,讨好,谄媚都变得一文不值。是人太现实,还是太自私?是我太执著,还是大多数人习惯了心猿意马?

          我又捡起了我的旧爱香烟,我觉得我没资格和任何人去谈感情,没资格去改变自己什么,我二十四了,原本就不怎么阳光,再可爱下去,我怕被叫做妖怪。我现在只是想象自己是个单身的人,然后每天靠看肥皂剧打发时间。老娘不爽的时候,自然可以像个发情的野兽;爽的时候就留给我自己好好咀嚼。

          不好吗?人和人之间本来也没什么交集。我是,我的确是很想找个人结婚,可是看看镜子里,青春痘都没有发育完全的我,拿什么经验去试验婚姻?我只能双手一摊,坐以待毙。我爱着的男人们都好像消失在这个城市中,忙着自己的事。朝九晚五,毫无惊喜,所以他们就像犬类搜索粪便一样,搜索快乐。他们都希望我不要过问他们的生活,不要过问他们的床上有没有头发或者螨虫,有没有安全套或者精液。我忽然发现我小小的自尊心在作祟,巴不得,他们得了癌症。这样,就能看出,谁最值得他们珍惜。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会不会留在他们身边端茶送水。我只是想,如果真有这样的机会,我会不会像现在一样——偶尔想到我第一个朋友时,还会期待他得了尿毒症赶快死掉。这样我就能穿着一身黑色,出现在他的葬礼上。这样,我就能看他最后一眼——这个既欺骗我,又怕伤害我的男人.

           ps:bingo,j主动给了我两件衣服的转让权。我决定不去计较之前他们带给我的不爽,放弃刚才对他们的诅咒。我决定请j喝原产西班牙的优硌乳。我多大方,就这么容易满足。嘿嘿~~~

  • 我好想他

    2004-11-17

     

        我也有检讨过我自己,怎么会写下这么多垃圾。浪费了我太多的时间。难道我真的是因为男人而放弃灵感。还是我所谓的瓶颈一直没有离开。

        人一旦恋爱,便表现出不安。即便表面上再如何平静,文字也是颤抖的。

     

        来听《我好想他》。我个人认为她是唯一香港会唱歌的女人。送给我迄今念念不忘的人。

  • 有一点疼

    2004-11-17

    有一点痛
        献给我的外公。

        我觉得我长得很丑,我曾经和我妈交涉过这个问题。我说,你不负责任,你不应该为了传宗接代而忽略了我的品质。我妈就冲我挥了一巴掌,说,你爸年轻时候非常帅。我说,那为什么我现在一点都看不出来?我妈说,人是会变的。我说,会不会变得太离谱了?我妈别过头去,没有讲话。
        我和我妈的关系也是最近几年才开始逐渐好起来的。我们当年的关系就好像朝鲜和韩国。我是坚决不妥协她的,决不!路线不统一,彼此都拒绝苟同。我总觉得当年我特冷静的提醒我父母离婚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我还没有成年,只有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懂个屁。十二岁的孩子只会见到女人就叫阿姨,十二岁的孩子总为从哪儿能弄到几毛钱的零用钱而头痛。他们问我意见,我只觉得对谁都是一种解脱——解脱,说得多好听。我妈这一解脱就是十年,而我却因此排斥她十年。我总怕她提起:我和你父亲之间的关系都是你一手造成的...我怕,真的怕。我不知道自己如何是好,这十年,她没有丈夫,我没有爸爸;这十年,我不知道怎么会在一个不喜欢下厨的女人手下茁壮成长起来的。我妈总是拿着抹布看着我发呆,然后低着头,双手插在棉毛裤中。而我的父亲却结婚生子,另起炉灶。他酒醉之后,总会给我妈打来电话。我知道,他不幸福。我猜,我诅咒了他六年,菩萨都动容了。
        我说我丑,我妈就不开心。还冲我翻白眼。这是我妈最习惯的动作,被我借鉴来。我同学就笑我,这么大一个男生跟个女人一样翻白眼,而且还翻的那么专业。我就打电话给我妈,我说,妈啊!你除了把我生丑了,还潜移默化的教了我很多坏习惯。我妈说,你放屁。生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生下来你是用来抱怨我的。我说,那你生我下来是做什么。我妈就用方言骂我,我觉得我如果在她面前,没准已经被她的唾液淹死了。还好,我从大学开始就决定浪迹天涯了。
        我妈在五月的一天忽然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外公要不行了。我觉得我应该回去了,在外面已经荡了两年了,尽管没什么漂亮的成绩单,对不起江东父老。令人欣慰的是,我没有想象的丑,庆幸对朋友忠,对亲人孝。可惜,我没有女朋友。我朋友可乐说,这样不行,会变态的。我说,变态也好。可乐说,那我离你远一点。
        现在好了,我要回家了,他的愿望实现了。
       
        一提到火车我就气,我说火车啊,浪费多少劳苦大众的汗水,多少阶级弟兄的宝贵时间。为什么铁路系统的大叔大婶就不能笑一笑呢?你们这是垄断啊,垄断就可以理直气壮吗?我觉得在他们面前,CEO都是一民工。我总被他们翻白眼,那个时候我就想拉出我的同学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做专家。所以我不喜欢坐火车。坐上火车我就趴在卧铺上强制自己睡觉,然后半夜再爬起来听别人的呼噜声。
        可乐送我到机场的,他说,这次一别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汝。我说,你怎么那么晦气啊?可乐摸摸自己的右侧胸膛说,心里话。我白了他一眼,说,兄弟,我左侧有一块地方是埋葬你的。
        可乐是我大学期间唯一的好朋友。我们之所以能成为朋友,是因为没有人搭理我们,于是我们两个决定好的要像一个人似的,以此能够自娱自乐。我们都好干净,都不喜欢学习,脑子都幻想过暴力和血腥。我们干什么都在一起。在一起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在一起,看看报纸,抽抽烟。然后无聊到想自杀。我们那个时候还研究过一套自杀法则,主要是教授如何让自己死的痛快,死的美。后来可乐真的因为失恋从寝室四楼跳下去的时候,我发现他垂死的感觉并不美。他一直抽搐,抽搐。而我,却发现我其实根本脆弱到不适应面对这种血腥的场面,我唯一能做的只有哭,要知道,我哭起来是很丑的。我抱着可乐发抖的身体,歇斯底里的对那些围观的学生们叫嚣着,救人啊,救人啊,快打110啊!这个时候,跑过来一个女生,我当时一面对抗着怀里的血肉模糊,一面对抗着眼前的泪眼模糊,我根本没看到跑过来的是谁。她推开人群,挤出一条血路,然后大喝一声,救护车来了。我这才停止了哭泣,改为一个劲儿的啜泣。
        我的生死之交可乐被他们从我怀中抢走了。围观的同学一哄而散。只有她,是她,那股子强势,猜也猜到是她。她递给我一张面纸说,擦擦吧,你哭的七孔失禁了。

        她叫金花花,我们被警察找去的时候,我在证人口录上看到了她的签名,签名旁边还很有爱意的画了一颗心。我以为可乐死了,没想到,警察叔叔说,他只是腿部骨折,肘部粉碎性骨折,头部有点儿积血,身上有大面积的淤清,没事儿,需要修养一段时间。我听完他的汇报之后说,警察叔叔,您应该没有什么想不开的。金花花立刻把我拉出派出所,她说我乱讲话。我说,谢谢你,等可乐好了——如果他真的能好的话,我们一定当面好好谢谢你。金花花摆摆手,别啊,甭跟我来这套,要不翻脸啊!
        其实我很想告诉金花花,我不过是想跟你客气一下,没想到,东北的女孩子实在到这种程度。

        可乐坚持要帮我买机场建设费,他对我说,快进去吧,时间来不及了,还要安检呢!然后他站在原地开始冲我挥手。一边挥手,一边打手机。我没理他,安检之后,我看看他,还站在那里挥手,我摇摇头,感叹上天赐给我这么好的一个朋友。进入候机厅的时候,我回过头,就看见一个光头在那里非常投入的挥手。我一度怀疑,可乐装了假肢。

        (2)
        我下了飞机就感觉到非常干燥,北方的天气显然不欢迎我。春天放慢了光临北方的脚步,冷风肆意的在空气中冲撞,足以打破我脆弱的自信心。我没有通知家里人,我猜就算我通知了,也不会有人来接我的。所以我走的步履轻盈,耳边的mp3大声地放着“带我离开这里...”
        果真和我想象的一样,谁也没有接我,我倍感失落,尽管我刚才是那么的看得开。
        下了机场专线,我直奔医院。医院里面那股子福尔马林的味道简直另我窒息,看着那些医生护士整天泡在里面,我觉得他们真的干净的有如天使一般。
        之前,我有跟我老妈联系过,但是我还是从护士带着口罩含糊不清的引导下,摸索着才找到那间特护病房。推开门进去的那一瞬间,我面带着微笑。我点头向我妈示意。外公骨瘦如柴的陷在病榻上,插着氧气管,皮肤松懈的手背上有一排针孔。三秒一滴的脂肪乳,好像永远让人看不到希望。缓慢的,犹如外公的呼吸。我伸出右手,抚摸着外公吹弹可破的左手,我说,我回来了,我回来看着你一点点好起来。我妈探过头来,问外公,认识他吗?外公微笑着点点头,说,好好学习啊!我差点晕过去,我说,外公,我都工作了。外公又说,哦,真快。然后他闭起眼睛,摆摆手,再长出一口气。
        我走到我妈身边,然后坐下来,双手托着腮。我说,怎么会这样?我妈摇摇头,悄悄对我说,看来这次真得不行了。我说,看着他这么痛苦,我都替他难受。我妈别过头,看着我。我说有什么好看的?我妈又不讲话了。我说,你就这么一直呆在这里啊?我妈严肃地告诉我说,这是工作。我说,你看你皮肤差了好多。我妈说,真的吗?你大了,妈就老了。我很讨厌她这么讲,我觉得她老不是我的错,她总是这样,好像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我的身上。
        我说我给你买了兰蔻,拜托你别抱怨了。我妈说着要多少钱啊?我说没多少。我妈说你省点钱吧!我说你爱要不要,本来应该开开心的事情都被她弄到不欢而散。我妈说,我不要了。我说,妈,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然后换上一脸的微笑说,妈,我买了一瓶兰蔻送给你,你要不要?我妈立刻伸出手从我手里抢走这瓶花掉我四分之一薪水买来的东西。然后说,你妈我啊,现在能买几百个这玩意儿,我就是舍不得。然后她小心的把那玩意儿包好,装在包里面。转头对我说,可别让你外婆看到,她又该埋怨你了。
        看着我妈的表情,我实在有些哭笑不得。这么多年了,她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从来不逛商场,看见别人有的,总会打电话跟我抱怨,买给她的时候,又感觉她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这些年来,我还是不了解她,不了解一个女人,不了解她们每个月的那几天为什么会那么痛苦。不了解她们为什么连快乐都要隐忍。总有一天,我们都会经历我外公所要面对的痛苦。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扭不过命运,来不及享受就去了天堂。


        我的回来让我的家人都很期待,这样他们就名正言顺的可以对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我,则考虑着如何在宗教狂热者面前打太极拳。我的外婆,简直在我敷衍微笑之下,猖獗的不得了。我外公在病房里面痛苦的呻吟,我外婆抓住我的手跟我宣扬阿弥陀佛。有时候,我不敢相信民国时期漂亮的女人,一点点老去的同时,能用如此之大的力量依靠信仰活着。她去香港的大屿山朝圣的时候,竟能将那么好的shopping机会给错过。我说,外婆,你去香港怎么可以不通知我。你知道吗?你知道那边的lv有多便宜。我外婆立刻气到阿弥陀佛。埋怨我是根朽木。其实我是信佛的,当我在普陀山虔诚的烧香拜佛的时候,我脑子也有瞬间的空白。任何私心杂念都没有,甚至不知道许什么愿才好。我生怕菩萨听不见,我怕祈祷的人太多,菩萨错过我最单纯原始的梦想。
        我陪着我妈在半夜看护外公。她前半夜,我后半夜。外公每咳嗽一下,表情都会产生强烈的扭曲。咳痰混着鲜血,需要有人拿着器皿在那里不停的积攒,再由护士拿去化验。他艰难的熬过每一天,不许别人哭,不许亲戚朋友经常来探望。
        有一个晚上,外公忽然呜咽起来,眼角有泪水流出。他睁着眼睛,微翕着嘴唇,盯着天花板,啜泣着。我起身,抚摸着他的手,唤他,外公。他看着我。他皮包骨一样的身躯微微颤了一下,嘴角下垂,眼睛外凸,他竭尽全力的呼吸,竭尽全力的伸出手来。窗外,树影婆娑。病房里面,只有加湿器一个月来坚持不断的冒着气。我的眼圈忽然湿了起来,所有过往的一切,所有的,全部汹涌而出。所有的爱,炽热的;所有的争执,全部出于一种期待。断了线的珠子,伴随着脑海中未曾用力记得已经逐渐模糊的爱,顷刻而出。鲜明的,杜撰的,像是一部回放的电影。我说,外公你会好起来的。外公用力的挤出一句话:不许哭,你...出去。然后他竟然激动的执拗起来,他哭出声音,像个小孩子一般,扭动着身体。想拔去身上一切插着的管子。
        我妈起来安抚外公,爸,爸,别这样。儿子,快去叫大夫。大夫来了,外公哭着问,大夫啊,我究竟得了什么病?我会不会死啊!?你就告诉我吧!大夫说,老爷子,您放心吧!没什么大碍的。
        我的心,隐隐作痛。疼的好象揪了起来。
        从那天起,外公一句话都没有讲。

        (3)
        外公走的那天,天空一直没有露出笑脸。持续一天的阴雨,靡靡的下个不停,悲哀无处不在,场景都好像安排好了一般。我安静的站在露台上吸烟,那些烟是外公生病之后收起来的。中华,熊猫,当外公意识到身体有了异样的时候,这些价值千元以上的香烟就变得一文不值。我打开那个柜子,发现他们安静的躺在那里。柜子里面弥漫着一股茅台的酒香,82年产的茅台,差不多跟我一样岁数了。闻起来人都会醉。
        外公走的时候,发出急促的呼吸,他的眉头紧锁,他说,疼。然后嘴巴长开,提着一口气,眼睛再未曾张开。心脏检测仪发出刺耳的蜂鸣,医生对家属说,老爷子走了。在场的人都哭了,哭得不再小心翼翼。医生已经看多了这样的场面,她安慰了家属几句,便转身离开了。我妈红着眼长吁一口气,她整理了一下头发。开始给我外公穿衣服。北方对死去的人说法很多,整整两天,谁都没有合眼。
      
        可乐来了,我通知他我的外公去世了。他第二天就来了。他下了机场巴士才给我打电话。他说,本来我不想让你接的,可是我迷路了。我说,我早就发现你缺少智慧了。你从未离开过上海,你走丢了怎么办?我没有开机怎么办?我电话欠费怎么办?可乐说,对哦,我都没有想到。
        可乐的到来没有帮我们家太多忙,相反,我老妈还把家里面最好的蚕丝被给他盖。我说,哥们,行了啊。住两天就回去吧!可乐乐不可支的说,嫉妒吧?
        尽管外公生前希望一切从简,可是该有的一个都不能少。家里人怕丢面子,而外人都看个排场。北方人讲究这个,所以黑白喜事一概做大。三百人人手一支白色的绢花,为我外公作遗体告别,都是曾经和家里面的人有渊源的。可乐也算一个充数,小子很懂事,塞给我妈一千块钱,我妈当然会给他盖蚕丝被。
        外公的骨灰被安葬在老妈曾经下乡的地方。我妈一路感慨这里全变了,草房没了,农田也没了,当年给他们做大锅饭的老乡也不知道死了没。但是这条河没变。她说,她和我爸就是在这里认识的,当年上山下乡,年纪都小,我爸正义感很强,尽管学习不好,却是最得人心的一个。我妈说,当年嫁给他就是为了报恩,报答他这四年上山下乡他帮过她的一切。我在心里笑,这恩未免报答的有些离谱,一个女人有几个十年,而一个女人面对感情却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大人们的事好象永远是那种理不清的纠葛,作为一个孩子没理由去评定孰是孰非。
       
        午后,雨停了,可是天还是沉着脸。家属做答谢宴又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葬礼的最后一个环节。我和可乐把酒言欢,他告诉我最近上海很暖和,还有他交了一个叫玲子的女孩儿,他妈给他介绍的。死心塌地的对他好,胖胖的,一点儿都不作。我说,你小子好福气,大学跳楼都没死,现在女孩子一打打的投怀送抱。可乐坏笑了一下,说,上次我睡不着的时候,在被窝里面粗略的算了一下,你猜有多少?二十三个。我故作惊讶。我妈在旁边假装咳嗽,然后泯了一口酒。她对可乐说,来,孩子,多吃点。
        我抬起头来,环顾了一下四周,杯觥交错的。有时候我就在想,当年,外公很喜欢热闹,现在他也许正背着手站在这群人中间微笑。忽然,有一个女孩子映入我的眼里,她在我阿姨身边,穿一件黑色的毛衣,眉眼似曾相识。依然存在的婴儿胖,让她显得有些臃肿。
        我拉过可乐。我说,你看那个女孩子。可乐说,黑色毛衣的那个?我说,对。可乐说,你品味也太差了吧?这个时候,我妈把脖子伸得老高,顺势往那个女孩子那边眺望。然后对我说,别嫌妈罗索,你二十六岁之后才能遇到真爱。然后她白了我一眼。可乐笑笑,趴在我耳朵边上说,你和你妈妈翻白眼的时候很像。我对可乐说,你真得忘记了吗?当年你跳楼的时候,就是这个女孩子叫的救护车。我记得她是我们的学姐,她还会往自己签名底下画爱心呢。
        可乐被我妈惊悚的表情谋杀了。
        她是金花花。真的是。可乐像个小孩子一样搔搔头,然后伸出一只手,说,当年本来想当面感谢你的。后来知道你毕业了。挺遗憾的...你知道的,当年的事情。他不好意思的笑笑。金花花没变多少,还是一股子豪爽劲儿,说话的嗓门儿还是那么响亮。她毕业之后回到北方,现在孩子都两岁了。金花花说,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再不好意思能有你身边这个人不好意思。她指指我,说,我当年是怕他活活哭死,两条人命啊!我说,我?我怎么会...
        金花花现在是我阿姨的同事,能在这种场合见面也是有缘。可乐说,总算能遇到恩人,把毕生的心愿给了结了。我们三个坐在一张桌子上面,谈谈学校,谈谈老师。我觉得老同学见面唯一能做的,只有回忆。回忆来回忆去,陈年旧帐都翻出来,似乎跟谁都有些渊源。金花花楼上的,就是把可乐甩了那个女孩子竟然是金花花寝室三号床女孩子的妹妹。我说,哎哟,原来你也算是婆家的人啊!金花花说,哪儿跟哪儿啊?我跟那个女孩子关系紧张。我曾经一度想把她男朋友抢过来的。后来发现自己和对手实力悬殊。金花花即识相又自我解嘲的哈哈大笑。北方女人的脾气和美都是实打实的,跟上海女子的迂回战术截然不同,什么话都敢讲,什么话都敢说,说完了自己能打圆场,能博一桌子人的笑,还不有失身份,我和可乐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我们一个个已经喝的脸色通红。宴会结束之后,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金花花说,去上海一定找可乐。可乐一点都不含糊,操着拗口的普通话,还一个劲儿的傻笑。我知道他喝多了。
      

      (4)
        我的假期结束了,可乐昏睡了28个小时后和我一起启程回去上海。家里面的气氛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外婆整天吃斋念佛,书桌上摆着外公的照片。我时常看着她面对外公的照片微笑,然后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有时候我很羡慕这种相濡以沫的感情,当一个人和一个人的纠葛结束之后,依然能够在心底冷静的思念。然后对自己说,这辈子我对得起他。这就是爱——从没有离开过,始终在身旁嘘寒问暖。
        我在外婆身上披了件衣服。然后告诉她,我要走了。外婆用手背擦了擦眼睛,转过身来说,小时候,外婆总是督促你好好学习,你工作了,我还是罗索你要安守本分。外婆真的是老了,变得啰里啰唆。老人对自己就没什么期待了,但是心,却无时无刻不期望自己的儿女健康快乐。这就是人为什么一点点地变老,一点点的罗索。因为我们总是把自己年轻时候未曾实现的理想强加在自己最亲的人身上,担心你们走错路,担心你们走的比我们辛苦。你的母亲埋怨我,你埋怨你的母亲,每一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每一代人都会让上一代人疼。或许并不是我们老了,而是你们独立了。我这一生没有什么遗憾,却有两个挥之不去的痛,我唯一的儿子在他九岁那年夭折,还有就是你的外公,他多么的自私,就这么走了...
        我忽然想到我的母亲,我妈正在和可乐说话,好像可乐才是她的儿子,我不是。原来我也会嫉妒这种母爱的,原来当她不在我这边的时候,我也会牵肠挂肚。我把手轻轻的放在外婆手上——那双手,苍老,泛黄,有星点的老人斑,清晰琐碎的纹路。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
        我妈正在帮我打包一些北方的特产泡菜。一层层的用报纸包好,她说,担心路上撒掉弄脏衣服。我说,家里少了一个人会不会以后觉得很空啊。我妈停下手里的活儿,说,会吧,可是这一天总归是要来,总归是要面对的。然后她继续忙活起来。我妈说,我送你吧!我说,算了吧,我会哭的。我妈摸了摸我的脸,我下意识的躲开。她的眼睛就停在那里。我说,妈,你怎么总习惯看着我发呆啊!我妈说,你越来越像你爸爸了。她用力的吸了一下鼻子,就像个小女孩面对感情告诉自己要向前看一样。
        春天就在这几天悄然而至。窗外已经看得到树梢发出的嫩芽,还有阳光,清朗的撒在露台上。我拿出外公藏起的香烟,分给可乐一支,我告诉她,我忽然,忽然觉得我不想离开了。可乐点燃香烟说,我也不想,我觉得做你妈妈的儿子是一件挺幸福的事,她好像把你既当成她的儿子,又是一个情人。我说,我从不敢和我母亲提起关于她和父亲感情方面的东西,我怕她会埋怨我,因为我直接参与了她和我爸之间的事情,我一直为我曾经的那句话感到深深的自责,如果我还容许他们考虑一下的话,也许今天就不是这样了。可乐说,或许只是恰巧吧!一切都恰巧发生了。你母亲从没有埋怨过你,你母亲很为你骄傲。我睁大了眼睛。可乐很确定的点点头说,只是,偶尔,你会让她很疼。
        金花花打来了电话,这个北方女人在电话里热络的笑着,希望我们能够常常回来看看。可乐说一定会的,也希望她能带着先生和小孩去上海旅行。金花花说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可乐的。可乐的脸红了,我第一次看到他会脸红,红的好像看得见他心底软软的地方。
        我妈问我要不要带毛裤过去上海,我笑着说好呀!我妈说本来这条毛裤去年她就织好了,可是我说上海没有那么冷,根本不需要毛裤,会被人笑话的。其实,去年的冬天很冷,冷的需要打开房间里面的所有空调,还要穿上厚厚的羽绒服。可乐说他从没有看见过毛裤。我妈答应他再织一条给他寄过去,可乐开心的要命。我妈也在笑,手插在棉毛裤里面,眼角有细琐的皱纹,脸色不是那么健康。外婆说她要睡一下,因为真的很累了。我妈给她盖好被子,然后锁上门。
        妈坐在沙发上,她点了一支香烟。这是我第二次看到她吸烟,上一次,是十年前她和父亲离婚。她一边吸烟,一边煽眼前的烟,说,我本来是不希望你吸烟的,你还是吸烟了。我说,你为什么吸烟啊。我妈说,心情实在不好,很累,很乏。可乐说,要不阿姨也去睡吧。一会儿我们自己走就可以了。母亲坚持说,不行。我要送。我妈吸烟的样子就好像一面镜子,看到自己,也会很疼。我说,妈你少吸烟吧,对身体不好。我妈哭了,她用力的止住眼泪,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控制不住这眼泉。我妈说,没事儿,这些天太累了,太累了。可乐冲我眨眨眼,示意我不要去安慰我妈,让她哭。然后他走过去拿纸巾。我妈抬起头来,看着我,用手压了一下我翘起的头发,说,也不知道妈妈现在做这个动作你还会不会排斥。我笑笑说,会,我大了,我会不好意思。可乐说,阿姨,你放心好了,他在上海有我呢。我妈用力的点点头。可乐比我懂事,他永远知道别人最想听的一句话。
        我们叫的车子准时到达,距离飞机起飞的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妈妈站起来,替我把行李放在门口。我看见她偷偷把外公收藏的那些好烟都放进了我的旅行袋。我笑笑。我说也许今年过年我不回来了,母亲点点头说,不回来也好,回来也是无趣。到那边要经常往家里挂电话,有了女朋友就领回来让妈看看。我嗯了一声,转头对可乐说,可乐,你把这些行李拿下去,我稍后就来。可乐点点头。
        我拉起母亲的手,原来那双手是那么的粗糙,我以前从未碰过。我说,你看,都生茧了。母亲低下头没有说话。我说,照顾好自己,妈。我鼓足勇气抱着她,很用力的抱紧她。母亲哭的浑身颤抖,我的心疼了一下,接下来的话却卡在了嗓子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 欲望城市

    2004-11-09

        我是现在才开始看这部电视剧的。我寝室的朋友消遣我说,这种电视剧看多了,会欲火焚身。我想,没有一个人能逃的掉来自性的诱惑。好像我们对食物的需求,对男人的渴望。我们是公主,我们渴望做上帝的女儿。

        我和我男朋友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很多人所想象的如胶似漆。相反,从某种道义上来做判断,我们之间是某种习惯,某种依赖。所以我很难众口铄金评定我们之间如何如何的不好。因为感情这个东西,仅仅是个人的某种情绪。想维系这种关系就必须有所牺牲。他很信奉张国荣的那首《谈恋爱》。而且他很容易对某种致命的东西产生预警,或者说,他精神上的洁癖很严重。所以,你要离他远一点。也许真的有天我消失了,我想我会是他这一段生命的遗憾。
     
        他坚持不去纠缠,保留空间。容许出轨,容许网络上的烂情。前提是洁身自好。我是慢慢被改造过来的。若真的还把感情当成事业去维系,我想我是天大的傻瓜。而他的自私,却正好符合了我的原则:别对我太好,我不习惯。
        人都很践。

        我认识了一个叫小如的朋友,大家玩在一起很快乐。一次ktv,对面的男人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深刻在哪里?我确定这是一个好人。每个人都想遇到好人,好人不一定是拿来爱的,好人也许摆在那里都会给人舒适贴心的感觉。我承认,我对这个人是有好感的。所以事隔很久,我拜托小如要他的电话号码。

        小如打给我电话的时候,我觉得很突如其来的。他问我一些感受,问我原因,问我有朋友为什么还这么做。我觉得挺霸道的,但是我还是一再的给自己开脱。后来我觉得没必要了,因为感情的事情最忌讳解释和涉及到无关的闲杂人等。我想我应该岔开话题,或者说鲁莽之前,应该有所准备。

        安静一段时间之后,小如开口了,你要电话的那个人是我以前的男朋友。除了发抖,我没有任何准备接受这个事实。我说对不起,对不起,不好意思。改天联系吧!他说没关系,那个人是一个好人,我帮你联系好了。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主动地去认识一个人。因为我没有心机。所以抓不住什么。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只是安贫乐道的想,这种事情一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除了给人一种坏印象之外,我想,我还是一个很会耍手段的人。仅仅是因为想去认识一个人,而被他人质疑我的感情生活。所以我说,这样纷乱的圈子,总会产生误会。干脆一点就打消自己的欲望,尤其是在这样一座城市。每分每秒都有背叛,有结合,有分离,也会有不可预知的惊喜。

  • 忽然之间

    2004-11-03

        偶然,看见署名丁丁的留言。我还在寝室冷的瑟瑟的发抖,持续的犯困。却因为这样的留言而感动。她应该是我的朋友,一个曾经站在我身边见证过一切的朋友。可是,她始终都在旁观,从未进入我的生活。

        牛肉面,呵呵。有好久没吃过了。真的怀念曾经下课之后好多朋友一起吃牛肉面的情景。我还记得我那个时候偏好吃醋和辣椒。不知他们还记不记得。也不知那家店还有没有继续开着。本是一个不喜欢回忆的人,现在却捧着热水杯在这里努力搜索那些记忆。真的很用力。

        我的两个朋友已经从北京的某所高校毕业了。工作都有一年了,某家公司的文员,月收入也不过千元。总为他们身上的坚韧所感动,乐观积极,依然怀着小时候立志成为富婆的梦想。而我,或者我们,似乎把很多天真都遗忘了。迫不及待的遗忘。我很期待参加他们的婚礼,分享他们的幸福。尽管,我知道她们过的也同样很难。

        逐渐开始适应缺少一个人的生活。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初衷吧!最近流感正在大肆蔓延,我希望你们都能保重自己。再把这个祝福传给你们久违的朋友。我们相濡以沫,彼此从未离开。

  • 冬天来了

    2004-11-02

      用一种快乐的心情去写日记。

      日记很久没有更新,一直都在路上。上个礼拜去了南京,六朝古都,却同样也是无处为家。因为你在上海,你用一种审视的目光去看每一个城市。我要谢谢我的joe。谢谢他安顿好我的这次行程。可是我真的要拒绝你的好。因为你的脸实在是太善良了。

      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呆在寝室,每天足不出户,写东西,下载台湾的人文电影,偶尔去楼下的可的买香烟和咖啡,偶尔和我的朋友在网络调情到互相对骂,偶尔,我靠投诉中国电信和移动过日子。

      日子是这么过的,经不住时光的流失。你能听到皮肤汩汩流淌的寂寞,能听到时间嘀嗒嘀嗒的前行,却看不见自己身在何处。我最近开始看书,关于修身养性方面的书,于是习惯在人前摆起面孔,宣扬安贫乐道的精神。要知道,修行者身上飘香。

      现在的孩子大都很浮躁,浮躁到你需要跳出来才能看清楚自己。浮躁就会抱怨,抱怨就产生纠葛,纠葛会让人变得不堪,而不堪才会让我们遗忘生活的明亮。我很欣赏四年后回到上海的卫慧,这个女人用一种成熟向我们展示了她的内心世界。同样的安妮也有出新书,随手翻翻,然后丢掉。这个生活离我们太远了。

      十月三十日,万圣节,我拥抱了我亲爱的jett。然后我带起面具,翩翩起舞。

      十月三十一日,我开始暴戾起来。太久没有了性生活,让整个人不知所错。而对陌生人怀抱的拒绝,让我不能从浮躁中解脱。我知道,我们是从一开始就相互吸引,又相互较劲的两个人。曾经的爱情让人厌倦,而新的相处方式和性格上的改进却需要时间来磨合。我们没有办法分开,因为我们谁都不想讲这句话。

      十一月一日那天,我收到了一品脱的哈根达斯。我看着它化掉。我相信一切都可以在这天中止,一切都可以重新再来。24岁了,没有什么再输不起了。

      十一月二日这天,我认识了一个混迹演艺圈的新朋友。我对他产生了某种情愫。

      十一月二日这天,我吸掉两包香烟。看了一份报纸。天气有些凉。冬天就要来了。

     

  • 回来

    2004-10-14

     

        

            我回来了,就好像从前一样。

            可是我们,却再也回不去了... ...

  • 分开旅行

    2004-10-14

    分开旅行

        这是我第一次离开他。离开他走出去好远。离开的时候,我把他给我的一切东西都还给了他,只留下三个阿童木的娃娃。他什么也没有讲,躺下来,又坐起来。用手掩住面,再拿下来,然后看着地板:“又单身了。”他伸伸胳膊,向后仰着,喉咙里轻轻的咳着。我摸着跳上来添我指头的可卡狗小贝,一句话也没有说。
        就这么简单,三年的感情,轻描淡写。没有什么特别原因,只因为把他给我的信任当作一种不在乎。继而,挥霍着爱人的耐性。对感情的贪婪,让两个很好的人一个苦心积虑,一个无力承担。“单身多好”,他笑,再摸摸我的头,“单身就没有责任了。”
        我知道他很闷,他的生活里只有两个人,从一开始就相互欺骗,又相依为命的两个人。


        那年我二十五岁,护照上的照片是一张怅然若失的脸,脂粉未施。似乎在相馆的洗手间刚哭过。摄像师招呼我抬起头来,笑一笑。他快速的按动快门,那一分钟的情绪被定格在相纸上,薄薄的一张,似乎无力承载岁月的斑驳。想来,很多事情是可以记得的。当你还有力气回忆的时候,竭尽全力的记住他。因为,我们可能随时遗忘,随时有可能投入下一段感情。
       
        北方的夜里,摄氏零下一度。月亮在影影绰绰的树枝上高高地悬着。我瑟瑟的点燃一支香烟。母亲打开露台的门,摸摸我的肩膀。“我很好,真的。”我淡定的笑着。母亲眯起眼睛看着我,打了一个呵欠,“披上件衣服吧!”然后转身,再轻轻的带上门。
        肩头的衣服有一股子母乳的味道。这是一件女式的羊毛大衣,卡其色的。三年前我在大连买给她的。这亦是母亲最贵的一件衣服。因为她打扮起来实在是好看。可总是借口舍不得。出门的时候总是随便的抓起一件衣服,有时邋遢到找不到自己的眼镜,最后发现被自己压的变形。母亲觉得这件衣服老气,说要等老了之后再穿。小心的脱下,然后整齐的挂进衣柜。套上她那件洗得缩水的毛衣,把手习惯性的放在肚子上揉来揉去。然后左手握着右手,用一种惰性的姿态,坐在沙发上看肥皂剧。
        这个脸上漠然的女子用一种造作的冷静在我面前假装坚强。其实,她比我更需要关怀,更知道心存感恩。只是她从不表达,哪怕是恨。
       
        她就是穿着这件大衣在机场接我的,打扮得整整齐齐,双手插着口袋,踮脚望向通道。时而舌头舔着干燥的唇,时而搔搔头发。车上,我们的话很少,只是这件大衣多多少少衬的她脸色有些难看。

        我没有通知太多人我要回家。我叫母亲不要声张,小住一阵子,还是要离开的。多年的两人生活,已经让寒暄到了嘴边却变得语塞,容不得陌生人的味道,任性又偏执。面对殷勤,常常觉得是别人在消遣你。听不得老人的教导,摆着一张臭脸,默不作声,只会一口口的喝茶。我知道,家只是一个驿站,家,终究是一拍两散,殊途同归。但对家的渴望却比任何一个人都更认真。
        启德,这个我深爱着的男人给了我对家的希望。可是我离开了他。我们彼此怜悯着对方,却用一种粗暴的方式离开。那是一种对信仰的放弃。罪不可赦,又心存感激。这恩,却稀释不了彼此的隔膜。他亦是如此骄傲的上海男人,亦是我如此依恋的人。却因彼此的顽劣而执拗的生活,而亲手把感情毁弃。
       
        我对母亲说,我想离开一阵子。“去哪儿?”母亲别过头一脸茫然,然后继续看着电视。我说,“哪儿都好”。母亲哦了一声,然后说,“注意安全。”她蜷在被窝里,左右手插在袖子里。我转身出去,她叫我:“惠美。”然后从枕头底下掏出用报纸包好的一沓钞票递到我手上。“我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情,你是个理智的孩子,却总是在感情上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同样的错误。妈妈老了,当我想竭尽全力去爱你的时候,却是无能为力了。这些钱你拿着,穷家富路。但是记住一点,下次再肯决定回来的时候,我希望看到你开开心心的样子。”她哭了,纵然,她的眼睛眯起,盯着电视。
        这是我的母亲,一个毫无安全感的女人。我们拒绝交流,却心有灵犀。她的闭塞,让我不知该如何面对周遭的一切。她不肯施舍,因为她从未得到。

        我失声,因一种归属感再次被我遗弃。
        我收拾好我的背包,带上跟随我多年的数码相机,电话,笔记本和原子笔,维生素及他喜欢的古龙水。旅行中,我需要他的味道,因一种肯定,一种痴迷。联系好了一台私车,司机是个爽快的东北人,几下就搞定了。亦没有向这座城市或是这座城市里的人去道别。因为舍得交付彼此感情的人并不是很多。

        这次将会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寂寞随时可能侵袭。
        司机小王从上路就开始自顾自的讲话,吸烟,不停的咳痰。车子飞奔在高速公路上,两侧是骄傲的白杨树,更远的地方是荒凉的田野。已经收割好的高粱,只有剩余的杆子倾倒一片,枯黄,漫无边际的枯黄,毫无欣欣向荣的景象。偶尔有几只喜鹊掠过枝头。或是停在电线上的落寞鸟儿。不叫,也不欢愉。他们都随着汽车的行进而倒退,一瞬间就没了踪影,一瞬间又觉得前方似曾相识。高速公路上,常常会有这种幻觉。因为没有人,亦没有交流,只有单调的风景。随时车里的人会因为花了眼或者失语症而不自觉的睡去。
        我蜷在车里,变换着舒服的姿势,裹着小王的军大衣。从日升到日落,沿途见得天空变换着不同的面孔。太阳若隐若现的藏在云层背后,映得云层呈现不同的风景。层层叠叠的好似波浪一般,时而汹涌,时而恬静;斑斑驳驳的,又似旧屋木墙上的纹路。天空庞大并且落寞,让人温暖,又让人绝望。让人澎湃激昂,又让人万念俱灰。仿若上面有神,洗尽铅华,又似顽劣偏执,精神上亦带有洁癖,于是,显得无常。
        傍晚的火烧云映得天空一角红如少女血色鲜唇。大片的藏蓝色云朵衬得整片天空好似隐匿在黑夜的海。远空的炽黄色是太阳落下的余晖,仿如隔世般的为阴冷的寒夜洒下一片暖煦。

        车上睡了四次,睡,醒,睡,醒。手机久久不响,心里亦不踏实。下午四点的京沈高速,似乎永远看不到头。只有一个个出口。我用电话拍了很多天空的快拍。打开窗,风大的吹翻了手机的盖子。“这是哪儿?”我问小王。“盘锦”。我记下来,“下午四点,盘锦,想你的天空。”

        我问小王怎么这么能说。他笑笑,然后开窗吐痰。点燃一支烟给我。我道谢。“这高速容易出事,我怕自己打瞌睡。”然后他笑,一脸的真诚,“前方有加油站,我要加点油。你也一天没有吃饭了。我们一起对付一下吧!”他跟我商量。我亦说好。车子开到现在,已经十个小时了。我说:“我请你吃。”他笑,“讲好的,伙食费自理。”我说,“好吧!那我要白水,因为我真得吃不下。”
        车子再次上路,我昏昏沉沉的又睡过去。偶尔会做梦。梦到的都是过去。即使躲的再远,它也会找到你,不时的狠狠敲打你的心。心病了,才会一直想着一个人。梦里,我唤他,亲爱的。

        车子到达的地方是辽宁省与河北省的交界处,距离山海关十公里的一个小镇。到达这里的时候天色已经一片漆黑。车子开了十二个小时,跨越三个省。因为很少有人出入这里,所以这里的物质粗糙贫乏。只有一个小店,卖一些廉价的香烟和油盐酱醋。可以住在当地农民的家中,他们热情地让出东北的火炕,吃当地的农家饭。因为靠海,亦有海鲜可以吃。厨房有啪啦啪啦烧柴的声音,一口大锅填在灶台上,咕噜噜的冒着烟。厕所亦在院子中,简陋的茅房,但是一样的干净。空气中凝结着一丝清新,呼吸间,被桎梏在空气中的白烟让人分明的感到一丝寒意。
        我收拾妥当,洗了把脸。井水很凉。皮肤,亦在发出一声声抗议。只觉得阵阵分明的刺痛,敲打在眼睛上。

        小王离开了,连夜赶回去。他说,“你穿得太少了。军大衣你留下吧!贼暖和。”我道谢,付给他车钱。我总是欣然接受这些恩惠。我觉得人和人之间是有宿命联系着的,也许是他前世欠下你的,注定,今世要还。要么是物质,要么是身体。
         晚饭是跟这户人家一起吃的,地道的农家菜,炕上摆着四角矮腿的桌子。自家产的白菜叶子上没有一片虫眼。用来做饭包刚刚好,裹着大酱和葱叶。有股子特别的香。老阿妈人很好,对我嘘寒问暖的。会把热腾腾的菜放在我跟前,怕我少吃到。孩子们围在我旁边,对我的相机产生出浓厚的兴趣,问我是大孩子还是小孩子。我想了一想,“也许我还是个不够成熟的大孩子吧!”他们似乎没有听懂。我问他们,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吗?来姐姐给你看。我把相机打开,一个孩子举手说,我知道,“金碧辉煌的”。我笑,这就是宿命,他们无法背道而驰。
        孩子们的袜子漏洞百出,身上散发出一阵阵的汗味。我和老阿妈聊着天,他们在旁边自顾自的玩着汽车模型。阿妈的儿媳妇在旁边嗑着瓜子,偶尔往我们的杯子里添些热水。炕上很暖和。孩子们玩得累了,就顺势躺下来睡觉。阿妈夹着香烟,海边的女子皮肤黝黑,泛着健康的光芒。阿妈说,明天我儿子会带你去看海。我笑着应声。她的儿子在海边看管鱼塘,床上稍大些的就是高翔的孩子。我看着他的眉目,想象着他的父亲。甚是好看的眉眼,薄薄的嘴唇,和一双过眉的耳朵。听说,生得一双高过眉毛的耳朵,是很聪明的。
         我住的房间很整齐,有一台缝纫机。是老阿妈女儿的房子。电视因为空气潮湿,电压不稳,常常坏掉。还有一个柜子,里面装的好像是嫁妆一类的。斑驳的水泥地面。新换洗的流苏窗帘和蓝色格纹被罩。老阿妈的女儿不怎么愿意开口讲话,但是她很喜欢笑,一应声,就带着一张笑脸。她一个人住在这里,未曾看见她的丈夫和孩子。所有的事务都是她一个人打理。我没有问她,她却很欢喜的洗了一盆的水果,我问她是不是很喜欢做针线活,她说自己全凭这点本事吃饭了。街坊都喜欢找她做衣服,做出的样子还很时髦呢。她说着又笑了。

         其实我很害怕黑夜。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汩汩流淌在我的周围,仿佛一张无形的网,令人在困顿中挣扎。我听见窗外有阵阵拖拉机的马达声,还有风吹着树枝的响动,沙沙沙的。我用被子盖住头,只留出眼睛。然后环顾四周,拼命的想找到些有光亮的东西,哪怕星星点点的,微弱的。然后与它面面相觑。记忆中有片刻的心聋目盲。有时候,瞬间,脑海中的空白会把自己推向很远很远的方向。为什么来?来这里做什么?是逃避?是沉淀?是无情?是谋杀?是冷静?消极对抗?还是残忍的把自己推向悬崖?很多时候,没有答案,孩子会问为什么,成人不会。有时,我只能用这种嗜痂之癖来哄自己入睡。在不停的行进中,让自己的灵魂产生速度感。仅仅是为了那些未曾解决的问题,辗转反侧。

        天色微亮,是昏昏沉沉的醒来。清晨六点,天色已经蒙蒙亮了。老阿妈做好了早餐,是些卤水点的豆腐,没有结块。再和上大酱和高粱米饭。香喷喷的,无论如何也吃不厌。“昨晚睡得还好吧?担心你睡不惯呢!”老阿妈笑意盈盈的盘腿坐在炕上。我说还好。其实我昨晚上一直在做梦,我梦见我和启德手拉着手走进一个黑漆漆的房间。忽然他不见了,我很害怕,四顾寻找,却停在原地不肯移动,我怕他突然回来找不到我,我轻声地唤他,亲爱的。喊声好像遗失在旷野里,没留下一点依稀仿佛的音响。

        高翔是老阿妈的第二个儿子,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笑着,然后在裤子上抹了几下手,再热情地把手递过来。那双手,有股子温存,很用力。那张脸,三十岁男人的脸,有很多故事,棱角分明,棕色,健康的脸,宽阔的肩膀,一张微翕的嘴唇。他是我今天的导游,他会带我出海。我们边走边寒暄着。然后他礼貌性的替我拉开车门。
        高翔是个典型的北方人,粗粗壮壮的,稍稍有些驼背。他开车的时候很少讲话,只是沿途介绍一下自己的家乡。车子路过的,也无非是些田地和劳作的人民,偶尔有河流,或者一道蜿蜒的山路。空气中,没有弥漫着海的咸湿味道。甚至看不出这里距离海边只有十五分钟的路程。
        车子停在一片被海水涨潮时冲刷出的鱼塘。这就是高翔赖以生存的劳作。里面寄养着足有一个成年男人巴掌大的虾,脚上和尾巴上泛着蓝色透明的光。海水很冰,有工人穿着胶皮做成的防水衣在鱼塘里面把撒下一夜的网打捞上来。一群活蹦乱跳的虾就这样呈现在眼前,却舍不得再吃这些无辜的生命了。高翔说,“今晚我们吃这个!”我笑笑。继续向前走着。

        沙滩上分明嵌着很多脚印,有些潮湿,有些干燥。有潺潺的水流,冲刷得沙滩像是月亮的环形山。天很蓝,蓝的仿佛调和出来的颜色。偶尔有沙鸥在眼前掠过。高翔指着远方,仅是千米的距离,停留着一大片沙鸥,成群结队的在海中。白色,成片的白色。几声起飞前的鸣叫划破了上空,张开来翅膀,自由的滑行。
        “你真幸福,每天都能在这样环境中工作。”我笑着,拿起相机。“会吗?”高翔笑着搔着头发。“不会吗?蓝天,大海,还有好多海鸟。晚上还能听到海潮的声音。”我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会寂寞吧?!尤其是到了晚上。”我停下来,疑惑的看着他。
        太阳已经跳出了海岸线,海天相接的地方被阳光反射的模糊不清。太阳灼灼的照着海面,海风阵阵,伴着白浪娓娓涌向岸边。偶尔有船只出没在这片海上。一丁点儿的影子,仿佛海上流动的浮虫。高翔穿着一条迷彩裤和脏兮兮的毛衣,头发也没有梳理。他坐在沙滩上发呆,在这片不算波澜壮阔的海上,有很多骚动的灵魂。伴着自己的影子和小船。安静的坐在小屋里面补网,有火苗在跳动,还有高翔所谓的寂寞。
        “你的小孩和你长得很像。”我走上前,坐在他的身边,拍打着手上的沙子。“那个是我的希望。”他的牙齿很白,亦是真诚的笑。“你多大了?”我套着近乎。“三十五,二十三岁结婚。”他很平静。“怎么会?那么年轻就结婚了。”我显得很无知。“这里是农村!跟城市不一样。”“怎么会这么想,一样的。只是物质对这里来讲微不足道罢了。”高翔不怎么喜欢讲话,他只是在埋头吸烟,“你要吗?”他递给我。“嗯。”我点点头。
        “有时候你看久这片海,会觉得他为什么不能像其他海一样充满朝气。他只是平静的,按时涨潮落潮,一点也没意思。如果它是一个港口,那风一定很大,如果它是一片巨石林立的沙滩,那海必然欢悦。”高翔把胳膊支在腿上。“你会不会觉得寂寞?”我试探着问。“会吧?”,他摇摇头,显得无奈,“可是,我老了。也许五年前我还能闯一闯。可是五年前我输了。看到你们外面世界的人我也会格外的兴奋。”他不好意思地笑笑。“你结婚了吗?”他问我。“没有”我耸耸肩,“有一个男朋友,我们算是分手了。”“你们城里人的观念和我们不一样。”他孩子气的吐着烟圈。我想了想,然后回答,“我爱他,是因为他待我好。你呢?”他掐灭烟,“一种习惯...”
        太阳眷顾般的洒下来,那片退潮后路出的沙滩很快就变成了金色细微的颗粒,风浮上去,带有一片琐碎的尘埃。
        我坐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沙子。太阳此时已经升的很高。远处有驳船过来。高翔说,船来了。走,我带你去上船。
        那是条简单的渔船。船上堆着大片的渔网。船头还有一面国旗,很正式的样子。有个大胖子船长是高翔的老朋友。我们是被一条小船载上去的。船长特别通融我可以坐在船舷上,船载我们一圈。然后再驶回港口。
        海上的风很大,马达发出轰隆隆的声音。一片黑烟向后面突突突的飘去。海上似乎难以看到尽头,左右逢源的那种。远处好像有某座城市笼罩在水气之中,海市蜃楼般。只是觉得,坐船看风景可以把这里看久一些。看久一些就可以把它记在心里。总是有股子留恋。好像启德这个人,无时不在敲打心门。他的样子在脑海里越放越大。越大,越看得出他眼中的貌似神离。只留下那些好,让我一个人回味。有很多东西我是想拿来和他分享的。但是他不在了。你会束手无策,埋怨他为什么不拉一下我的衣角,埋怨他为什么把战线拖这么久,却在三十而立的时候,把我弄丢了。
        高翔看出我在发呆,他拍拍我。“想男朋友呢吧?”我转过头,“嗯。有一点。”

        临近晌午,我们才回去岸边。影子被我们抛向身后。高翔提着清晨打捞上来的虾在前面慢慢地走着。我只是跟着他,慢慢的踱。海的声音逐渐淡去。远远的,只是缥缈,浅唱低吟的,讲着些什么,又欲言又止。我回过头,看着这片成熟的海。成熟的人似乎就是这般,细水长流的,看不出任何动荡的迹象。只有他和沙滩的纠葛,只有涨潮时候,被他淹没的这部分。孤独的草兀自生长,摇曳。“闷”,它们说。“如果有腿能走的话,我情愿躲进树林。”
        难得我会喝酒,跟着这家人,坐在炕上,吃着海鲜,喝着白酒。高翔兴致很高,喝的脸红红的。女人们在厨房忙活着,只有老人在桌上。她们只是在厨房简单的吃了些。杯觥交错间,我和他聊起来。高翔说:“真羡慕你们城里人。这次也招待不周。若放在以前,你高哥怎么让你吃这些?”我说:“很好,真得很好了”。“你高哥以前也是生意人,可是书读的很少,被人骗了。五年前啊!出海打鱼,得看我的脸色,现在呢?”他很无奈的摇摇头。“二十三岁结婚,今年三十五岁,孩子都十二岁了,老妈都七十了,你还能让我怎么拼?你们年轻啊,珍惜吧!”高翔今晚很开心,说了很多话。他的眼睛红红的,喝了很多白酒,话说得也不是那么婉转,只有重复的只言片语,“要珍惜,要珍惜”。我敬他,这个东北男人今天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的表情浓烈而丰盛,那双手微微颤抖。他一饮而进,眯起眼睛。发出啧啧的声音。
         
        出来这些天,我过着一种简单而丰满的生活。朝五晚九的,和这里的人一样,日落就上炕睡觉,日出就起来到处采风。果园也去,帮着当地农民把套在果子上的纸袋拿下来,等着它着色。偶尔和小孩子一起打扑克,偶尔和高翔的姐姐做针线活。我突然想到启德,也许他会在这样的假期里选择出行。东北是这个南方男人很期待的。或者是更南方的海滨城市。只是这里到处都充斥着安静,仿佛寂寞是有生命力一般。在貌似坚定的理想与意志之后,最终的驱动力,却仍是未被填补的虚无。
        我唤高翔的姐姐:“大姐,您家里还有什么人吗?”大姐忙活着:“一个孩子,在外地打工。”她似乎脸上挂着很多牵挂,亦没有人来平复或者安慰一下,“偶尔来个电话。平时也舍不得打个电话。”我应声,“孩子在外,常常也不惦记家里的...我看您都是自己做些粗重活的。”“丈夫出去了。”她的脸上有一股少有的平静,浅浅的忧伤和难得的坚强。隐忍着不讲丈夫出去了,再也没回来的事实。其实老阿妈都跟我讲了。这么大岁数,只有这个女儿最让她放心不下。我也没再多问。两个人就这么坐下来。午后,撒进窗口的阳光,分外的温暖。让人觉得欢喜。亦或让人觉得阵阵哀伤。

        这是我最后一天在这里,晚上繁星点点,偶有狗吠和鸡笼中窸嗦的骚动。空气中有些冷,我没有脱掉衣服,好象从前一样,整理好笔记,心怀想念,再期待着天明,偶尔有梦,一段段的。

        一大早就驱车赶往孟姜女庙,这个烈女的故事我们耳熟能详,然而现实中,我们不再有所坚持。在所有游客眼中,只有不屑和消遣。高翔很认真的在为我讲解,他已经来过无数次,并叮嘱我,一定要敲一下庙里的大钟,求个姻缘。“很灵的,看你的嫂子,很贤惠。”我笑笑。然后,在口中慢慢念叨着:姻缘。姻缘,是一种失望,而失望却是种沉痛。“若是真的觉得这个世间无所依傍,那就用你的左手,握住你的右手。”这是我母亲讲给我的,亦是她最习惯的动作。
        我烧了观音庙里的第一柱香,很虔诚。所谓心诚则灵,亦是搜索我们最期待最奢望它会成真的那个心愿。我因坚韧而变得用力,让你的脸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清晰。菩萨端坐在莲花台上,透着未知的真相。我的心很诚,不知她有没有听见。

        离开的时候有些依依不舍。高翔走过来,说:“记得要回来看看。”我笑着说好。并叮嘱他们要当心自己的身体。老阿妈拿来了很多辽宁的特产高粱米给我。“姑娘,一路平安。”我笑着接过来,然后转身握着大姐的手,说,“谢谢”。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她讲谢谢。可能是我对这一家人最肺腑的表达。最直接,亦是最亲切。

        沈阳,桃仙机场。飞往上海浦东机场的飞机。我谁也没有通知。登机处前办理好一切,然后在洗手间整理了一下衣服。今天有些热,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个男人在机场接我,然后轻轻的拥抱我,对我说,有你在,真好。可是这一次,跟随我的只有一只很大,多年未曾洗过的背包。登机处前,小姐问我要不要托运。我笑笑,不需要。尽管他很脏,可我依然觉得,它应该得到保护。我不想让他被扔来扔去。相反,就好像一颗心,贴着小心易碎一样。
        电话响起,来自上海,一串熟悉的号码。“喂?”是启德闷闷的声音。“要回来了吗?感觉你在机场。”“嗯。”我的心跳速度忽然加快起来。“我来接你。”启德说。“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可以。”我的鼻子酸酸的,带着股积怨。“把班机号告诉我,快点。”他的口气很强硬。我忽然崩溃的叫嚣起来,“你干吗?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在做你的影子,我可能随时会被擦掉,随时被你的新鲜感伤害,你想干嘛?!还不够吗?”我哭起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在安检处哭起来。“一下位。”前方传来安检官冷漠的催促。对方沉默许久,听筒里只有我的啜泣。“我在等你,等你回家。”他透着无辜的说。“我们还能回去吗?”我止住哽咽,谈定的问。用手,抹干眼泪。眼泪,是一种羞耻。被禁忌压抑的感情,一旦释放,却因周围人的视而不见或者怜悯而显得无地自容。
      
       “请把衣服里面的东西掏出来,行李放在这里。”安检官说。我跨过那道门,发出几声嘟嘟的警报。一个穿着制服的小姐用探测器在我身上来回的扫着。我回过头去——蹒跚,踯躅,对峙...全部淹没在模糊的视线里。
         

         

         
         

        

        

  • 仲秋快乐

    2004-09-28

        一个团圆的日子,一个寂寞的中秋节.我在哈尔滨.天气一下子冷起来.我的左小臂多了一个新的藤图.为了一段忘却的纪念.

        听说今晚300年才能遇到一次的月圆.我却有了一丝困意.我不知道我在等什么.有时候你要相信,爱比死更冷.

        jacky,中秋节快乐.我永远都等不来你.但我坚持让快乐成为一种奢侈.

  • 又及

    2004-09-22

        

        正所谓内里乾坤大,饺子恐怕是天底下包容性最强的食品了,一张面皮即可包裹所有可吃之物,呈现出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变化来。比之于人,如果能做得像饺子那样包容万象,有海纳百川之势,心情愉悦笑口常开想来也不会成为什么太难的事了。
       

        人往往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所以很难接受异己思想的存在,烦恼也由此而生。如何了断三千烦恼丝?以我的愚见,“大而化之”当是可行之道。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就是拓宽心胸,包容他人。做人亦如做菜,也是“众口难调”,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合所有人的脾胃,是个人见人爱的宝贝疙瘩。如果见谁不顺眼就想灭了谁,不用恐怖分子出手,只怕人们自己就足以让这个世界乱作一团了。 
       

        所以,所谓包容,其实更多的是解救自己,给自己一片广阔的天地,一份轻松,一份坦然,一份愉悦。

                                             李碧华《做个包容的饺子》

        又及:在某网站上听到了很多年轻人自己录制的DEMO。很贴心,很感性,又略带些青涩,及对爱情最原始的梦想... ...